一、项目名称:双动力场地轮胎吊(油、电两用) 2 台
二、业主: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招标人: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设备工程部
四、投标人须知:
1、本次招标采购2台双动力场地轮胎吊将用于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大港分公司场地吨装袋、小包袋等成组网络及其它类件杂货吊装作业,作业货种及作业区域会有一定粉尘。欢迎具备资质的投标人提供适配机型参与竞标。
2、轮胎吊的起重范围为25-30吨,桁架臂,钢丝绳变幅,全回转,可独立行走,既可通过柴油发动机提供动力完成全部作业,又可通过场地AC380V电源动力完成货物吊装作业。
3、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轮胎吊的设计、制造、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及技术服务等的一切责任、风险和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
4、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单位。
5、投标书必须密封包装,1正本1副本,注明“场地轮胎吊招标”字样,并在投标截止期之前送达。破损或逾期送达的投标书将被视为废标。
6、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只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投标资料和文件恕不退还。本次招标的评标费捌仟元(¥8,000)由中标人承担。
7、本次采购设备的交货地点为镇江港大港港区。
8、本项目付款方式:产品交付验收合格且运行正常后按合同价50%付款,余款一年后付清。
五、投标书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资质(投标授权证明、制造商有关资质证明和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报价及供货周期。
4、主要技术参数、系统及部件配置、技术偏离表;优于招标要求的方案和配置。
5、满足招标付款方式,并可接受承兑汇票。如有其它优惠请详细说明。
6、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
六、投标时间及收件人
本次投标截止期为2013年4月19日15:00。
收件地址:江苏省镇江市大港临江西路港口10号门三期大楼七楼(邮编:212000 )
联系人: 梁忠 李键
电话: 0511-85305621 85305624 传真:0511-85305530
七、 技术要求:
1、 作业环境:
环境温度:-10°C--+45°C
最大相对湿度:100%
设备抗风等级:12级
能在有粉尘、盐雾侵蚀的场合中持续作业。
2、 预期设备利用率:60-70%
工作级别(参考值):利用等级U5、载荷状态Q3、工作级别A6。
机构名称 |
利用等级 |
载荷状态 |
工作级别 |
起升机构 |
T5 |
L3 |
M6 |
变幅机构 |
T5 |
L3 |
M6 |
回转机构 |
T5 |
L3 |
M6 |
运行机构 |
T4 |
L3 |
M5 |
3、 设备驱动形式:双动力
柴油发动机、外接380V 50Hz动力电源,发动机排放符合国标要求。
4、 起重量:25-30吨
5、 工作幅度:≥3.6米-18米
6、 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与调试不得低于下列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与规范:
《港口起重机稳定性基本要求》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起重机设计规范》
《起重机安全规程》
《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试验规范》
《港口轮胎起重机试验方法》
《港口轮胎起重机基本参数系列》
《港口轮胎起重机技术条件》
《港口轮胎起重机风载荷规范》
7、 国家及行业其它相关标准与规范。
8、 整机及各个机构的工作级别、载荷状态、利用等级应能满足实际作业的需求,所有部件有足够的强度及抗疲劳能力,设备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
9、 整体抗倾覆稳定性应符合GB3811-83中起重机的组别I组,确保在工作状态、非工作状态及行驶状态下的稳定性。
10、 各个机构应安全可靠,工作平稳,振动及噪音满足标准及规范要求。
11、 用于设备制造的所有材料都应是合格生产厂家生产的优质产品,符合国家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应有实验报告、检验记录和合格证书。
12、 主要轴类零件应做材料试验并出具报告。
13、 所有钢结构的材料应进行预处理。
14、 焊接工艺应合理,主要构件的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检查并出具报告。
15、 采用硬质滑轮,有可靠的防钢丝绳跳槽装置。
16、 钢丝绳卷筒材料选用合理,表面及绳槽必须精加工并做平衡试验,压绳装置简单可靠。
17、 各机构的安全保护装置应齐全且可靠,超载限制器应能辨别起升机构起、制动时产生的动载荷。
18、 机房应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提高作业舒适度。结构坚固,防雨、防尘、防火、防腐,钢丝绳穿过处应能有效防雨水渗入,空间足够进行修理和维护,配备照明设施,电源箱和维修用电源箱及电源插座箱,配备消防器材。
19、 各类注油点布置形式应方便油品加注,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20、 司机室密封性好,采取隔音隔热措施,配冷暖空调。在司机室适当位置设置发动机监控仪表,以便司机在手动模式下安全操作。灭火器应固定在司机室内,并在司机室设置发动机应急熄火装置,用于司机在突发情况下的应急操作。
21、 油漆涂层的质量保用年限为设备验收合格日起算不少于5年,在此期间内,所有油漆不得出现锈点或漆皮剥落或风化或其它缺陷。如有发生,中标方应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免费修补,直至招标方满意为止。
22、 必须装设负荷标识,制造厂厂名、设备名称、制造编号和完工日期的铭牌固定在司机室内。在司机室内醒目处,设置主要性能参数的铭牌。各种操作手柄、按钮应设标明用途和操作方向的永久性标牌。各种信号灯、指标器、仪表等均有表明指示内容的标示牌。全部铭牌、负荷牌、标示牌一律采用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