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海事局高明海事处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佛山海事局高明海事处工作船码头工程已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以交规划发[2009]64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事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出资100% ,招标人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事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佛山海事局高明海事处工作船码头工程
项目地点:西江下游太平沙右汊河岸
项目规模:码头长40米、宽12米、码头面高程8.4米,引桥长约83米、宽4米,贴岸平台通过引桥与码头连接,平台东侧长61米、南侧长60米、西侧长56米、北侧长54米。码头主要附属设施包括 150 KN系船柱, D300橡胶护舷,另设有供电、供水、消防等配套设施。配套辅助用房:业务用房 约1500 m2,门卫室 20 m2。(本工程具体内容见施工图)
投标限价:最高上限为人民币 1038 万元。
招标范围:佛山海事局高明海事处工作船码头工程施工总承包。
计划工期: 240 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须同时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港口与海岸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一定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许可证。
3.4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具备 港口与航道专业工程师以上 职称,具有注册建造师二级资质,中标后,该建造师资格证书 原件 须交押在招标人处。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2)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具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被委托人有效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核验;(4)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5)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6) 项目经理的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现场核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 3 月 11 日上午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00 时,在佛山海事局(佛山禅城区绿景一路24号)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20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1 年 3 月 31 日 10 时 0 分,地点为佛山海事局(佛山禅城区绿景一路2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以及进行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水运报》 上发布,发布时间为 2011 年 3月9日至 2011年3月11日。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佛山海事局
地 址:佛山禅城区绿景一路24号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3933386
传 真:0757-83814612
招标代理机构:珠海市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情侣中路341号滨海大厦三楼B区
邮 编:519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56-2319360 13392988548
传 真:0756-2319360
2011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