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安徽省港航管理局批准同意,安庆市港口管理局就安庆港总体规划调整进行国内邀请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申请人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安庆港位于长江黄金水道的皖江经济带,是全国内河主要港口和国家一类开放口岸,是长江黄金水道连接东部和西部地区重要的运输枢纽,是安庆市、安徽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和沿江产业布局的重要依托。交通运输部和安徽省人民政府2008年批复的《安庆港总体规划》对于安庆市港口建设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安庆市城市总体规划新一轮的修编和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规划的实施,《安庆港总体规划》与交通、园区、产业、城市规划、土地利用等规划的协调性不够,已不能适应安庆市“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尤其是中心港区规划已明显不适应腹地经济社会发展,影响了港口及港区大开发大建设的进程,因此,经安庆市政府和安徽省港航管理局同意,拟对安庆港中心港区(中心港区上起沟口闸, 下至长河河口,自然岸线长67000米)的功能布局进行调整,重新调整的《安庆港中心港区总体规划》是对原《安庆港总体规划》内容充实和延伸,使安庆港中心港区发展与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综合立体交通进行充分衔接,使其在未来港口发展过程中更加充分发挥指导作用,本次规划要求开展两项主要内容:
1、编制安庆港中心港区总体发展战略研究报告。
2、编制安庆港中心港区总体规划
二、投标人申请人资质、资信等要求
1. 具有港口河海工程咨询和水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并通过国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拥有省级咨询行业信誉等级AAA级。
3.曾承担过国内3家以上全国主要港口总体规划项目编制。
三、报名须提交的资料(所有资料须加盖单位印章)
1. 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资信等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单位须提供本单位简介、主要作品简介、同类项目的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本次投标主要负责人的背景资料。
3.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履历、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项目组其他成员的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履历、业绩。
4.企业和设计人员的其他相关的资质材料。
四、预审材料接受时间
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5:30(节假日除外)
五、 接受地点
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1号安庆市港口管理局规划建设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传生 刘新宜
电话:0556-5217153
传真:0556-5516115
地址: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宜城路1号安庆市港口管理局
邮编:246030
安庆市港口管理局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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