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装卸汽车库(二期)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备案项目编号:11010154321039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为六层封闭式汽车库。总建筑面积约127118平方米。总高度19.2米,结构为钢筋砼框架结构。工程计划总投资约1.5亿元。详见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含一级)资质;
(4)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注册证、毕业证、身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5)申请人自2006年至今在建或完成过质量合格的港区水工或港区土建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金额9000万元及以上业绩,不含围堰、疏浚、防波堤工程及联合体所完成的工程)业绩。业绩文件需提供施工合同、经交易中心确认的中标通知书(进行招标的项目),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竣工项目提供竣工验收报告;
(6)申请人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以2010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2008~2010)均有盈利;
(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8)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10)申请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9日至3月29日每日上午09:30-11:30时、下午2:00-4:00时。报名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报名时,申请人必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情表”(一式贰份,表格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上下载,须有申请人单位公章和法人签章),投标报名申请表的内容必须与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一致。同时提供申请表中法人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等相关原件备查,申请人递交完“投标申请表”后并办理交易中心要求的相关手续后,申请人才能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申请人自行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时间从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告之日起计。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2012年4月9日9点00分至12时00分,地点为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详见交易中心公告牌)。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6号
邮编:510100
联系人:邹工、秦工
电话:020-83050992、020-83050996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志诚大道331号
邮编:510730
联系人:罗工
电话:020-82211756
传真:020-82212796
电子邮件:zbdl2008@126.com
2012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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