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甘肃刘家峡港区航运设施建设工程二期码头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河甘肃刘家峡港区航运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交运[2010]472号文批准,省交通运输厅以甘交运 [2012]33号文批复了项目二期码头工程施工图及预算。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临夏州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部补助及省上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刘家峡库区
2.2计划工期:12个月
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3招标范围:
黄河甘肃刘家峡港区航运设施建设工程二期工程包括新建鹰鸽嘴锚地工程、新建莲花渡口客运码头、向阳渡口客运码头、大湾海事搜救码头各一座。
2.4本次工程施工招标设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同时拥有近五年内内河水运码头工程三个以上(含三个)工程施工经验,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甘肃博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24层)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企业所在地市级(含市级)以上检察部门出具的近五年内有无犯罪行贿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办理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手续。(报名时须提交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3日9时30分,地点为甘肃省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六楼(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甘肃经济信息网》、《甘肃经济日报》、《甘肃省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临夏州交通运输局
地 址:临夏市新华街统办楼6楼
邮 政 编 码:731100
联 系 人: 张大伟
电 话:0930-6213623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博昱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24层
联 系 人:蔡长沙
邮 政 编 码:730030
电 话:0931-8186151-154
传 真:0931-8186160
2012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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