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葫芦岛港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码:00012013150094
1、葫芦岛港绥中港区通用码头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2、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受葫芦岛港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招标内容:葫芦岛港绥中港区通用码头工程,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其他设计文件为准。
4、投标单位合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
(2)本工程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近三年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4)诉讼:投标人在过去三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任何承包方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没有被用户投诉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7日---2013年5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2,000.00元/套,开标后一周内投标单位退回图纸后(无缺失)无利息返还押金。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企业业绩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报告等)、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从事类似工程技术管理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项目经理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高级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同类工程业绩证明(交工证书、竣工报告等)方可参加报名,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报名后需携带以上证件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到葫芦岛港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复查备案。
6、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0.00元,在开标前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交付方式为汇票、支票或现金(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帐号:135601040003330)。
7、开标时间:2013年5月1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葫芦岛港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成哲 联系电话:0429-6618717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办公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舒航 联系电话:024-23381114 23391961
葫芦岛港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3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