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浙江省重点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0-021-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简称本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1】170号文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综合办公楼智能化及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主要工程数量及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见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位于乐清市东北方向,乐清湾中部的西岸,处于浙能乐清电厂卸煤码头的南侧,具体位于东沙港头村钟山打水湾附近,与玉环岛隔海相望。工程建设规模为:1个5万吨级多用途泊位和一个5万吨级通用泊位(水工结构按照靠泊10万吨级船舶设计)及相应的配套设施等。设计年通过能力 380万吨(件杂货20万吨,散货300万吨,集装箱 6万标准箱),码头岸线长度为676m。
本次招标为温州港乐清湾港区一期工程综合办公楼智能化及装修工程的施工招标。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一个施工标段。
第 1标段:内容为综合办公楼建筑智能化及室内装修,建筑面积约17170平方米,主要包括边防、海事、海关、检验检疫、港区管理部门的智能化网络、控制中心建设,综合办公楼室内建筑装饰、电气、给排水、暖通、消防等工程的施工和保修期保修工作及办公设备采购、安装,具体见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要求联合体中的主办方必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且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3 根据浙江省发改委浙发改基综[2009]319号文,投标人企业信用报告等级在A级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信用报告均须在A级及以上。)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处理。
3.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四个岗位(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其中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需提供任职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4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浙江省重大建设工程交易登记手册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302室,黄龙体育中心内)购买招标文件。
4.2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及光盘每套售价8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4.3 未取得交易登记手册的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先办理好承包人交易档案登记手续,交易档案登记申办事项,请登录浙江重大工程交易网(Http://www.zmctc.com)。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标前会议,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进行踏勘。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月23日11 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五环广场东环,黄龙体育中心内)。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所有投标人请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购买日当月的交易席位费,否则交易中心电脑系统将无法接受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http://www.zjbid.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温州港乐清湾港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乐清湾港区南区
邮 编:325600
联系人:郭杨彬
电 话:0577-55778679
传 真:0577-55778777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古墩路申花路口绿城紫金广场C座9 楼
邮 编:310030
联 系 人:杜栋林 苏偱华
电 话:0571-87208195
传 真:0571-87353855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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