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北海炼化项目石化码头工程(陆域形成部分)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2013〕80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北海石化有限责任公司和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化北海炼化项目石化码头工程(陆域形成部分)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铁山港区铁山湾湾口西岸,北边紧邻在建的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10万吨级通用码头泊位。距北海市区约40km,合浦县廉州镇约38km,距北海机场25km,其东北部为兴港镇,北部为南康镇,西部为营盘镇,东、南面向大海。
建设规模:中国石化北海炼化项目石化码头工程(陆域形成部分)内疏浚停泊水域、港池及进港支航道,总疏浚(陆域回填)约303.7万m3;利用疏浚土吹填造地形成岛屿(陆域形成部分)37.92万㎡,陆域采用港池和支航道航道疏浚土吹填形成,多余的疏浚土吹填至指定的吹填区内,吹填完成以后,进行必要的地基处理,陆域形成交工标高为7.2m(当地理论最低潮面);岛屿护岸总长2460m。(主要工程数量以施工图设计为准)
招标范围:中国石化北海炼化项目石化码头工程(陆域形成部分)施工招标内容为库区陆域形成部分。工程内容如下:港池航道、人工岛护岸、陆域形成、地基处理(不含罐区)、接岸引堤、道路、营闸路北侧红线至工作楼和消防罐区北侧围墙的管架等内容。
计划工期:12个月,自2014年5月1日起至2015年4月30日(具体时间以中标后书面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满足国家资质管理规定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在全国范围内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水运工程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被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作出在广西暂停投标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且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自2008年1月1日起,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疏浚量300万m3及以上的航道疏浚工程和一项吹填量300万m3及以上的围海造地工程(以交工日期为准)。
(7)投标人2010年、2011年和2012年的财务状况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B类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工,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有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B类证)。
(9)投标人需为本工程投入一艘生产能力4000m3及以上耙吸船或2500m3/h及以上绞吸船(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复印件)。
(10)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必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规定的要求,并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②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为投标人自有职工,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社保机构单位章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发生重大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的不良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予以否决。
4. 评标办法
4.1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符合本招标公告第3条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3月25日至2014年3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209-1号(北海大道与贵州路交汇处)南洋国际大酒店 19楼1907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7)ISO质量管理体系原件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原件
(9)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
(10)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原件
(11)单位介绍信
(12)经办人为授权代理人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和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上述资料提交一套加盖投标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存档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经招标代理机构核查后退还,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发售。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标段,上述资料售后不退。从资金安全管理角度考虑,投标人的应缴现金款项须通过银行缴款。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投标人自行携带U盘拷贝固化工程量清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但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勘查。
6.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北京时间10:00时,投标文件应于当日北京时间9:20至10:00时内递交至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广西公路大厦3楼会议室(开标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与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 //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网站(http://www.gxjt.gov.cn)和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gecc.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
地 址:北海市北海大道国际金融
大厦C座4楼
联系人:张焕武
电 话:0779-3033401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66号公路大厦
十楼1001室
邮 编:530021
联系人:徐志开、袁鹏
电 话:0771-2115873
传 真:0771-2115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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