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勘察设计
招 标 公 告
江西省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立项,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省投资及世界银行和国内银行贷款。经江西省交通主管部门批准,江西省交通厅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拟对本项目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现正在报批中。根据现阶段的工作,项目概况如下:
本项目枢纽工程位于赣江中游泰和县城公路桥下游26公里处,是以航运为主,兼顾发电等水资源综合利用的航电枢纽工程。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船闸、泄洪闸、冲沙闸、电站、左、右岸挡水坝、坝顶公路桥、库区防护等工程。本项目通航建筑物建设标准为内河Ⅲ级,船闸有效尺度为180×23×3.5m(长×宽× 槛上水深);电站总装机容量11.7万kw,年平均发电量4.8亿kw·h,采用一回220kv高压线接入泰和变电站;泄洪闸、冲砂闸共24孔,总净宽 480 m;挡水土石坝顶宽10 m,总长797.7m。库区工程包括防洪堤、导托(排)渠、排涝站等。
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本项目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试验研究工作和后续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3、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计划:
a.初步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007年6月5日~2007年11月30日。初步设计初稿应在2007 年 9 月 30日之前提交,2007年11月30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b.招标设计阶段勘察设计:招标设计应与初步设计同步进行。2007年12月31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满足全部工程招标的所有文件。
c.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设计:200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2008年6月30日之前应向招标人提交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
d.征地拆迁图编绘:2008年1月10日之前完成。
e.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
4、资格条件: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水运、水利水电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不多于2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资质可通过其成员单位资质累加达到上述资质标准。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
5、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将不给予补偿。
6、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07年4月21日~2007年4月27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勘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30号江西省交通厅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联合体潜在投标人,由其任一成员单位派代表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7、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18日9:00时,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另行通知),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人出席。
招标人: 江西省交通厅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 南昌市沿江北大道130号2楼
邮 编: 330006
电 话: 0791—6817370/6811270
传 真: 0791—6817370
联系人: 熊东亮 王保泉
招 标 人: 江西省交通厅赣江石虎塘航电枢纽
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盖章)
日 期: 2007 年 4 月 2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