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十二号泊位改扩建工程
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标段
招 标 文 件
发标时间: 2017年11月18日
截标时间: 2017年11月27日14:00
开标地点: 镇江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镇江市长江路19号)
招标单位: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
目 录
一、 总则
二、 投标须知
三、 报价须知
四、 评标办法
五、 技术要求
六、投标报价书(格式)
一、总则
1、招标单位: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镇江港大港港区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十二号泊位改扩建工程
3、本次招标设定投标控制价为200万元。
4、 主要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要求。
5、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6、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工程设计具备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具备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
7、投标书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件1份(U盘) ;投标书必须密封包装,如出现文字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8、本项目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确定中标单位,只给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投标资料和文件恕不退还。根据镇港集司规【2014】12号文有关规定,投标人一旦中标,在签定合同前支付中标服务费10000元整。
9、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七天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20%,作为定金;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文件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乙方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后七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0%;预留10%合同总额,在项目交工验收后七日内一次付清。须接受银行承兑汇票。
10、计划总工期:40个日历天。
其中各分项计划工期:初步设计编制20天,施工图设计编制15天,勘察不占关键工期,造价编制5天。
11、现场踏勘、领取投标文件及基础资料:
11.1投标人电话向招标人报名,并按招标人要求将企业资质证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同时接收招标人发送的本项目工可PDF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另行说明:工可估算中“工程费用”的“供电、照明工程”需扣减已实施的岸电项目估算600万元。
11.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若有需要,可以联系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2、与招标人的联系
招标人: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硕涛、胡春
联系电话:13906100790、15006108821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长江路19号
http://www.portzj.com/
二、投标须知
1、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投标人资格后审,凡报名参与投标的单位,均视为具有投标资格。但标书仍应附上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上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和电子文件(U盘)一起包封在同一封套内,并在包封上加盖密封章。投标单位派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标书递交至招标方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标书将视为废标。
3、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请在投标书中附上“差异表”。
4、投标文件的内容:
以下所列资料,投标单位应尽可能的提供,否则将可能影响其评标结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报价书(按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造价咨询分项列示)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公司组织机构、人员配置
(5)最近年度财务报表
(6)近三年获得工商管理重合同守信誉证明;
(7) 近三年类似工程的业绩
(8)近五年所获“詹天佑”奖
(9)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10)投标单位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
(11)技术方案
5、开标时,各企业投标代表应向本项目招投标组织机构递投标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签发的本项目投标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6、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七天内(招标单位另有通知者除外)与招标单位商订工程承包合同;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拖延或拒签,否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另定其它单位。
7、投标单位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8、废标处理规定
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8.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8.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8.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8.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报价须知
1、请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中所有工作内容进行全过程报价。完成上述所有工作的可预见费用均应进入报价,除增加额外的工作内容外招标方不再为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支付其它任何费用,此外履约期间将不因实际工作量、市场物价、作业环境、工作周期等因素的变动而予以调整。
2、报价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编制、工程量清单造价及后续竣工图编制等工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序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 (1)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8 | 投标人业绩 | 8 | 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一项5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4分,多一项加2分,最多得8分。 |
(2) | 拟从事本项目人员的资格和能力 | 12 |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4 | 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承担过一项水运工程设计项目业绩的得基本分2分,多一项加1分,最多得4分; |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的职称 | 2 | 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的加2分,最多得2分,没有高级职称的得0分。 |
拟投入其他专业人员资格 | 4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的其它主要人员的资历、业绩等情况酌情评分,评分区间为2——4分; |
近五年获得“詹天佑”奖 | 2 | 近五年获得过一项“詹天佑”奖得1份,多一项加1分,最多得2分 |
(3) | 信誉 | 2 | 近三年获得工商管理重合同守信誉证明的得2分,无重合同守信誉证明的不得分。 |
(4) | 评标价 | 25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25﹣(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0.6;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25-(评标基准价-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100×0.3; 注: 评标价不得超过投标控制价; 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 投标报价分值计算: |
| (5) | 投标工期 | 3 | 投标工期与计划总工期(40天)相同且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不超过分项计划工期的为1分,比计划总工期每提前1天相应增加0.2分,最高计至3分。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1) | 对招标项目的认识和总体设计思路 | 5 | 对项目所在地建设条件认识 | 2 | 对本项目自然条件现状基本情况、空间环境等方面认识的程度等方面酌情评分。 |
总体设计思路 | 3 | 对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等方面酌情评分。 |
(2) | 工程设计方案 | 40 | 设计难点对策 | 6 | 对项目设计难点及关键性技术问题的对策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总平面布置方案、水工设计方案等 | 22 | 对总平面布置方案、水工设计方案的合理、经济、实用等方面酌情评分。 |
可研优化建议 | 6 | 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优化建议等方面酌情评分。 |
计划及保证措施 | 6 | 对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等方面酌情评分。 |
(3) | 勘察方案 | 3 | 勘察方案合理性 | 2 | 投标文件中能结合该区域的地质特点、建设情况、河道位置等提出切实可行的地质勘察方案,勘探点数布局与深度合理,能准确提供符合本项目地质条件的各项技术参数,针对满足综合设计要求等方面酌情评分。 |
设备的投入 | 1 | 投标人拟投入的勘察和测量机械数量、机械化程度等方面酌情评分。 |
(4)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2 | 从各投标人投入的后续服务人员、后续服务的内容以及后续服务承诺等方面酌情评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评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 a、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根据要求所提交的澄清文件为依据,在讨论的基础上独立评分,保留1位小数,若低于该项满分值的60%需作出书面说明(刚性分除外); b、各评分因素(评标价除外)的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评分平均值确定,若评委人数为7人及以上该平均值以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计算结果保留2位小数; 2、根据本章“1.评标方法”的规定明确综合得分相等时中标候选人的推荐顺序:评标委员会按各投标人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出现2个或2个以上投标人得分相同时,按营业执照标明的注册资本金高者排序在前。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第二、第三名依次为后备的中标候选人。 3、如果评标委员会认为在评标过程中有影响最终评标结果的不能确定的特殊问题,应在评标意见中记载并提请招标人决定。 |
五、招标技术要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镇江港大港港区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十二号泊位改扩建工程
1.2项目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大港三期
1.3工程内容:
镇江港大港港区三期12#泊位原为7万吨级专业化散货卸船泊位,长度265m;下游紧临的13#泊位为2个5千吨级专业化江船装船泊位(结构兼靠7万吨级散货船),长度235m,两泊位前沿呈直线。
本拟对12#泊位(借用13#泊位84m泊位长度)总长度349m进行改造,使其可满足15万吨级散货船(减载)靠泊要求。
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为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和竣工图的编制等工作,以及配合建设单位进行项目后续服务工作等。
3、时间要求
自招标人出具委托书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初步设计成果;
自初步设计行政批复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项目施工图设计;
自施工图行政批复后5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图预算和工程量清单等成果;
项目勘察及竣工图成果由投标人本着不影响设计工作的原则,自行调整完成;
以上时间要求不限制投标人为确保中标所进行的压缩。
二、投标技术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技术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
1、工程设计方案
2、设计工作计划安排及进度保证措施
3、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
4、后续服务措施
5、附图
六、投标报价书(格式)
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
我单位对贵公司镇江港大港港区国投镇江港有限公司十二号泊位改扩建工程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和要求完全理解,愿意按自己投标的优惠报价(最终报价)完成贵公司要求的全部工作;并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
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过程进行报价(包括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竣工图、后续服务等)。
本项目最终报价为 元(大写 元,报价含 % 增值 税),其中各分项工作报价附后;本项目的投标工期为 日历天,其中各分项工作承诺工期附后。
若我单位中标,保证按期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履约;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工期要求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组织安排施工。
我单位保证对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条款均予确认。评标过程中未经招标单位同意不作任何修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和招标过程中签署的文件是合同的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我单位需要说明的问题: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邮 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