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受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江苏国华陈家港电厂码头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江苏国华陈家港电厂码头主体工程施工
2. 招标编号:SHIL08010032
3. 工程概况:本工程拟建2万吨级卸煤泊位1个(码头结构按3.5万吨级船型设计)和3000吨驳船大件泊位1个(码头结构按5000吨驳船设计)。年设计卸煤量300万吨。
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2万吨级卸煤码头:输煤系统施工交接点设在陆域的#2转运站(#2转运站不在施工范围内),从#2转运站至卸煤码头的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土建、供电、照明、通信、控制、给排水、消防、暖通、环保、劳动安全卫生等设施的施工。
(2)3000吨大件码头:从灌河大堤外侧至大件码头(包括引桥)的总平面布置、装卸工艺、水工建筑物、供电、照明、通信、给排水、消防、环保、劳动安全卫生等设施的施工,以及从引桥根部通向厂区的道路施工。
(3)桩基检测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5. 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2008年3月5日开工,2009年5月30日码头正式投运,并随电厂主体工程完成168小时试运转。
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7. 对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全部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建设部颁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与本合同工程类似的业绩及经验,自2002年1月1日以后3个(或以上)5万吨(或以上)煤炭(或散货)码头主体结构施工业绩。
(5)同一个工程局(局)及其子公司(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隶属于一个工程局的多个子公司(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准。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1月10日至2008年1月17日,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9.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115室;联系电话:010-58131106),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ISO体系认证和3份5万吨(或以上)码头施工合同(法人代表授权书为原件,其余为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0 元/套,招标文件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0元。
11.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2008年1月3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各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招标人: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城南大道江苏国华陈家港发电厂筹建处(法院西楼)
邮政编码:224600
联系人:刘丰
电话:0515-6785052
传真:0515-6785053
招标代理机构:神华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安德路12号中景濠庭写字楼103室(邮编:100011)
电 话:010-58131127/58131179
传 真:010-58131164
联系人:史轶法 张晓晟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西城支行
帐号:30200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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