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烟台港龙口港区10万吨级航道拓宽工程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发改能交〔2009〕10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重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烟台港龙口港区10万吨级航道拓宽工程,疏浚总方量约为1361.16万方。本次招标就是为烟台港龙口港区10万吨级航道拓宽工程选择壹家建设施工单位。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工期为24个月,质量等级达到交通部疏浚工程质量检验验收标准及海事部门有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自有或具有租赁协议舱容4500m3及以上的自航耙吸挖泥船壹艘、公称产量3500m3/h(总装机功率10000kw以上)的绞吸挖泥船壹艘、8方以上抓斗船或链斗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符合投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 9月 18日至2010年 9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山东省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南市市中区经四路269号东图大厦六层630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图纸资料2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10月 9日9时 00分,地点为山东省济南市林业大厦(花园路302号楼第三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商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人:龙口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龙口市环海中路1899号
邮 编:265700
联 系人:王经理
电 话:13808914645
传 真:0535-8842517
电子邮件:WYP323@126.com
网 址:http://www.lkport.com
开户银行:工行龙口市支行振兴路分理处
账 号:160603511920001893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鲁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堤口路141号
邮 编:250031
联系 人:戚树苓
电 话:053181951179
传 真:053181951159
电子邮件:lmzj@sdcoal.com
网 址:http://www.sdcoal.com
开户银行:济南工行堤口分理处
账 号:1602005309006657244
2010年 9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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