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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头航段及莆头作业区7#-25#泊位陆域形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3-08-01 16:07:35    浏览模式:【 】字号 【繁体
  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Ⅰ阶段)莆头航段及莆头作业区7#-25#泊位陆域形成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交通[2011] 1440号、闽发改网交通[201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建省湄洲湾莆头海域。   2.2 工程建设规模:莆头7万吨级、1万吨级航道以及莆头作业区7#-25#泊位围堰、陆域形成工程。   2.3 计划工期: 18个月。   2.4 招标范围:1)莆头7万吨级及1万吨级航道的疏浚、炸礁及航标工程;2)莆头作业区7#-11#泊位前沿水域疏浚工程,7#-25#泊位围堰、陆域形成工程;3)弃泥抛填至指定区域。具体施工范围详见有关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①具备主项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工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   3.2财务要求:   ①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及企业未存在重大诉讼事件情况。   ②企业注册资本不小于本招标项目最高控制价的20%,近年(2008年~2012年)主营年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0亿,且未处于亏损状态。   3.3业绩要求:   ①企业近年(200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交通质监部门鉴定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5万吨级及以上航道(炸礁或疏浚)工程的施工业绩。   ②企业近年(2008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以交通质监部门鉴定证书上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陆域形成面积10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施工业绩。   3.4人员要求:   ①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港航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港航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拟担任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并具有港航工程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③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工程师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5其他要求:   ①近三年(2010年8月1日至开标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问题的情况。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上下级从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均不予接受。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凭企业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3年8月1日至2013年8月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123号好来屋7-5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资料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8月27日9时00分,地点为福建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入口13层)(省政府对面、农业银行楼上)。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泉港区泉五中路329号 福州分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连洋路123号好来屋7-502室   邮 编: 362801 邮 编: 350014   联系人: 林先生 联 系 人: 方先生   电 话: 0595-87777053 电 话: 0591-83964249   传 真: 传 真: 0591-83964249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hefang396@163.com   201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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