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信润150万吨沥青项目配套液体化工码头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13年09月04日
1. 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防城港市信润 150 万吨沥青项目配套液体化工码头一期工程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交通〔 2011 〕 335 号文批准,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防城港市信润石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防城港东湾口的渔澫岛东海岸,与防城港电厂隔岸埠口江相望。
2.2 招标内容、标段划分及工期
a )本次招标内容:码头水工结构、港池疏浚、陆域形成、生产与辅助建筑物、供电通讯、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环保工程等。
b )标段划分:施工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c )计划工期: 18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企业且企业注册资本金 1 亿元以上;同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施工机械设备、人员和资金、技术等方面均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施工要求的有意向的投标人,均可报名。且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 9 月 2 日至 2013 年 9 月 6 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在南宁市东葛路 29-1 号荣和中央公园 1 号楼 11 层 1118 室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并携带 U 盘,拷贝工程量清单文件。
4.2 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图纸每套 3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3 年 9 月 25 日 9 : 00 (北京时间),地点为南宁市东葛路 29-1 号荣和中央公园 1 号楼 11 层会议室 。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通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府门户网站( www.gxjt.gov.cn )发布。
7 .联系方式
名称 : 防城港市信润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 : 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广场紫荆小区 E14 号
联系人: 江工 韦工
电话: 13977033418
邮箱: xinrun100@vip.163.com
名称 :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 南宁市东葛路 29-1 号荣和中央公园 1 号楼 11 层
邮编: 530029
联系人:李工、黄工
电话: 18378825096 、 15994495512
邮箱: 360659307@qq.com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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